儒家文化中茶与婚礼的特殊意义

 “敬”是儒家茶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客来敬茶,就是儒家思想主诚、主敬的一种体现。刘贞亮“十德”中所讲的“以茶表敬意”,“以茶利礼仁”,都有一个敬字的内涵。

  在古代婚俗中,以茶作聘礼又自有其特殊的儒教文化意义。宋人《品茶录》云:“种茶必下子,若移植则不复生子,故俗聘妇,必以茶为礼,义故有取。”明郎瑛《七修汇稿》谓:“种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义也。”此外,王象晋《茶谱》、陈耀文《天中记》、许次纾《茶疏》等著作均有内容极为相近的记述,他们都无一例外地认为茶为聘礼,取其从一不二,决不改易的纯洁之义。因此,民间订婚有时被称之为下茶礼,即取茶性情不移而多子之意。

  茶被人们仰之为崇高的道德象征,人们对茶就不仅仅是偏爱,而更多的是恭敬,并引而为楷模。此时的茶礼,其内涵早已超出茶本身的范围而简直成为嫁娶中诸多礼节的代名词。《见闻录》载:“通常订婚,以茶为礼。故称乾宅致送坤宅之聘金曰茶金,亦称茶礼,又曰代茶。女家受聘曰受茶。”

  究其实,这是儒教的一种道德要求,即三从四德。显然,它体现了封建社会中对妇女的不平等的道德约束,说到底,是把茶比作古代烈女一样,从一而终,各安其分。然而,尽管这种茶为聘礼的风俗其原义是为了宣扬儒家封建礼教,但从民俗角度看,仍有其积极意义。况且这种风俗发展到后来,人们也就逐渐淡忘了其原本肃穆的礼教,而纯然是作为一种婚礼形式,在一派喜庆的气氛中,也就无暇去追究其所以然了。江西农村,虽往日那般繁琐婚礼已大为简化,但迎亲那天在男女双方聘礼与嫁礼中,仍撒置茶叶,可见儒教古风犹存。江南婚俗中有“三茶礼”:订婚时“下茶”;结婚时“定茶”;同房时“合茶”。有时,“三茶礼”也指婚礼时的三道茶仪式:第一道白果;第二道莲子、枣儿;第三道方为茶。皆取“至性不移”之义。可见儒家礼义之深人人心。

责编: isun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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