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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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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茶叶微商!国家正式出手,明年1月1日开始……

中秋节、国庆节、春节

每逢佳节朋友圈总有一个人准时“问候”

不忘让你买上一份茶叶

他就是:茶叶微商!

前不久,微信上

用纯情语言包装出的“绿茶妹妹”

让许多男人乖乖掏了腰包

但她们靠的都是套路。

微信卖茶妹妹

朋友圈常见的茶叶微商

用抖音推广茶叶

国家重拳出击!

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都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划重点

别以为自己平时

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卖卖茶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

“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怎么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

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

没有中文标签、

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

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

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必须依法纳税

《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

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

更好的消费环境

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

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1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

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

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

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

比如奶粉是假的,

红酒、化妆品是是假的……

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

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

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

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

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

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

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

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

The 8th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a Expo

第八届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秋季)

时间:2018年9月20-23日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徐汇区漕宝路88号)

2018中国(昆山)茶叶博览会

时间:2018年12月21-24日

地点:江苏昆山国际会展中心(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388号)

The 16th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a Expo

第十六届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春季)

时间:2019年5月9-12日

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浦东•博成路850号)

微商、代购要凉?茶老板注意了:违反《电商法》,最高罚款200万!

中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法》,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微商、代购

一旦违规,面临

最高200万的巨额罚款

在电子商务法颁布之前,茶行业可以说是不法电商最严重的灾区。即将于明年上岗的电子商务法,对茶业电商的规范发展,将起到“定盘星”作用。茶行业的相关人士,以下内容要看清楚了!

《电商法》的出台,在代购界、微商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被称为《代购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部法律的约束对象,就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翻译一下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统统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将受到《电子商务法》的严格监管!

怎么管?

1. 必须进行登记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对代购的影响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再想游走在灰色地带不可能了!而且,光是办营业执照还不行,还得在显著位置持续展示,否则,你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对消费者的好处:以后如果通过微商、代购买到劣质假冒的产品,可以有理有据地依法维权了。

2. 必须依法纳税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对代购的影响:以前,你在淘宝做代购,在朋友圈坐微商,挣多少钱都是自己的。但是以后,你该纳税的一分钱都不能少!而纳税之后,成本自然也会增加,价格优势势必不会再那么明显代购、微商赚的钱不仅会减少,生意说不定也会不好做。

对消费者的好处:这意味着,那些靠九块九包邮,靠偷税漏税打价格战,通过降低质量压缩成本的野蛮时代日子不长了,未来一定会越来越规范。

3.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条规定的意思很简单,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其实就是让电商平台主动承担起监管卖家的责任。

怎么承担呢?重罚!最高200万!!!

对代购、微商的影响: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是非常关注合规红线的。为了确保合规,互联网企业很可能会采用“比政策法律更严谨”的管理规则和用户协议。所以,想通过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以后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对消费者的好处:监管越来越严格,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即便买到,以后也有法可依,有地方说理了

4.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言之就是,禁止卖家“刷好评”。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简言之就是,禁止电商平台擅自“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对代购、微商的影响:以前,一些卖家会通过花钱“刷好评”、“删差评”的方式,让某个商品的评价看起来非常好,吸引大家购买。但是以后,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想通过这种方式增加销量,不行了!

对消费者的好处:很多人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都习惯看看评价,也很容易对一些“刷出来的好评”信以为真,不幸入坑。但是以后,这些“坑”会越来越少,大家可以买得越来越放心。

5. 禁止搭售商品/服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也就是说,不管是微商还是代购,以后在卖东西时,都不能随意搭售商品以往那种买机票时默认勾选接机送机、快速安检等服务的情况,以后都是违法的!

如果违反规定,会面临最高50万的罚款!!!

6.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这条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以前那种“不管订什么,只要交了押金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

以后,不管你是微商还是代购,不管你是帮别人订了酒店、机票还是其他什么,订之前都必须明确告诉人家怎么退押金。而且,不能以不正当的借口拒绝退押金。

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总之,《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代购、微商不仅要受到严格的监管,还要依法纳税,日子恐怕没有以前好过了。不过电商平台的各种乱象会得到规范,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也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

来源:网络资料

电商法正式生效!做茶微商发生了什么改变?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落地实施。



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想做微商、代购者,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还要纳税。


距离电商法落地实施已经好几天了,但小编依然看到朋友圈内微商层出不穷,发布的信息真假难辨,实在头疼,仿佛还看不出电商法的实施,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为此,小编以身试法,去“实践”了一遍。希望能给想做茶叶微商的茶友们提供一些借鉴。


既然是做微商,基本是用社交软件——微信,通过朋友圈营销,所以很大程度跟“微店挂钩,所以本次小编以微店为例。


1月5日,小编注册了一个微店(店长版)。目前微店注册暂时不需要收费,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号便可,不需要拍证件照图片上传验证,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之后添加店铺名称、上传店铺LOGO,再完善生意档案即可,操作简单。


但接下来,有一步非常关键。


完善基本信息后,平台弹出了一条信息,大意是因为电商法的出台,在完成微店认证后,还需要办理主体登记。


完成了这步以后,接下来就是要将证明打印出来,然后拿上身份证和证明一起,去距离你最近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填写《开户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主体登记。


那么,也许有茶友会问,我目前有了微店,但是没有办理主体登记,要怎么办?


这里划重点!依据电商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商家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了以下五种类型: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零星小额交易活动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


不属于以上情况,都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反过来讲,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商家却不办理登记这种情况,目前官方尚不存在有因为没有上传主体登记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但退一步来说,随着《电商法》出台,消费者也会提高警惕,也会网络自查商家的登记信息,一旦发现微商营销不正规,受伤的还是商家自己。


而针对微商没有实体店、只有网店这种类型,则可以在认证好微店后,按下面步骤做即可。


那么,办理了主体登记以后,对微商后续有什么影响?

1.从无证经营变为有证经营;

2.按规纳税,虚报将受处罚;

3.若查实网购产品是假货,电商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消费者买到假货、信息遭泄露,且电商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时,电商最高可面临二百万的高额罚款;

4.“刷好评”、“删差评”,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这是最主要的几个影响,如果有茶企还没有开设“微商”渠道,建议做好一些准备,如果已经开设渠道了的,建议尽快完善相关信息。毕竟,生意的本质还是诚实经营,实现双赢。

部分图片来源截图自官方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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